家庭農場要有“高門檻”
何為家庭農場?農業部日前下發的關于開展家庭農場調查工作的通知中這樣定義:“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并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文件同時列出了家庭農場經營者應具有農村戶籍、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農業凈收入占家庭農場總收益的80%以上、經營規模達到一定標準并相對穩定、接受過農業技能培訓、財務收支記錄比較完整等7項條件。
事實上,較早嘗試家庭農場的地區早已針對各自情況設置了不低的門檻。上海松江將家庭農場的“適度規模”定在80畝到150畝之間,每年三次對家庭農場實行生產經營管理考核。
今年開春,金鐵良明顯感受到了壓力。2005年以前,村里沒多少人愿意種田。2007年剛開始辦家庭農場,金鐵良第一批加入,一口氣租下100多畝地。今年,他的農場只有84畝,“田就那么些,種田的人越來越多了。”
圍繞家庭農場的競爭日趨激烈,眼前的土地能種多久,成為“農場主”們最關心的一樁事。
“穩定是家庭農場提高經營水平的基礎,給農場戶吃下定心丸,大家才能一門心思搞好農場的經營管理。”葉榭鎮金家村農副主任張明歡告訴記者,2012年,葉榭鎮新一輪家庭農場到期組建,鎮上就提出“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像老沈這樣,農機手出身,又會種田、肯種田的,村里肯定支持。”
一旁的沈忠良告訴記者,他的機農一體農場現在有146畝地,2012年到期調整準備擴大規模,租下400畝。規模擴大之后,更關心生產經營的穩定。松江區農委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松江模式”一直強調規范土地流轉,以“依法、自愿、有償”為原則,推行農民承包土地委托村委會統一流轉的方式,家庭農場經營者則在農民自愿提出申請的基礎上實行民主選拔。同時,培育引導農民專業化,發展種養結合、機農一體家庭農場,鼓勵對優質家庭農場延長承包期限。經過2012年秋季調整,全區家庭農場承包期在三年及以上的有1026戶、占85%。“我們希望,把家庭農場經營權交給那些有豐富技能和務農經驗、對土地有深厚感情的本地農民,把那些追逐高補貼、不勤于耕種、不善待土地的人拒于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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