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龍在宇
2013年05月08日07:56 來源:瞭望新聞周刊
“職能加強”需要界定清晰
受訪專家認為,在推進職能加強的過程中,必須清晰界定哪些職能需要加強,哪些職能是需要轉移、下放或是整合的。任何一個機構,主觀上或許都希望自己的權力大一些。因此,要防止個別部門或機構打著“職能加強”的幌子,依然把那些本該轉移、下放、整合的職能牢牢握在手中。這方面,中央已經有了明確的頂層設計,各部門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建議說,考慮到目前的時代背景,推進職能加強的過程中,政府應把工作著力點放在擴大就業、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加大扶貧工作力度、擴大城鄉居民消費等方面。所有這些工作,都具有某種傾斜性特征,即對弱勢群體和相對落后區域的救助、保護和扶持。因此,不能指望哪一個地區或部門單獨完成,必須做到全國一盤棋。
竹立家認為,政府應清晰界定自身的角色定位,政府應是“安排者”而不是“生產者”。提供公共服務當然是政府的分內職責,但所有公共服務不可能由政府全部生產。按照新的角色定位,政府作為“安排者”決定公共服務做到什么程度或水平,怎樣付費等問題。至于生產過程,則完全可以通過合同外包、政府補助、特許經營等形式,由企業組織或社會組織來完成。
“當然,這絕不意味著把本應是政府分內職責的公共服務推向市場,而是說在政府承擔‘安排者’責任的前提下,推行公共服務生產過程的市場化,通過多元生產者間的競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質量。”竹立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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