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 收入分配改革重要切口
個人所得稅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調節收入分配,縮小收入分配差距,而個稅公平性征收的呼吁也由來已久,無論是個稅的起征點,還是稅率及稅制等如何都有較大的分歧。目前改革僅停留在小幅提高個稅起征點上,似乎與百姓期待的狀況仍有距離。專家表示,對個稅進行深層次改革,不僅是完善稅收制度,也要充分考慮地方和家庭因素,為低收入者減輕負擔,縮小貧富差異。
今年2月,國務院批轉的《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公布。方案提出,加大稅收調節力度,改革個人所得稅,完善財產稅,推進結構性減稅,減輕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業稅費負擔,形成有利于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接受在記者采訪時稱,當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沒有根本扭轉,作為政府重要的宏觀政策手段,稅收尤其是個人所得稅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他認為,目前個人所得稅在制度設計上雖然不完善,但并不存在很大的缺陷,當前最大的問題在征收管理上。
朱青表示,方案提出,完善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和處罰措施,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征收范圍,建立健全個人收入雙向申報制度和全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依法做到應收盡收等措施,都是在提高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手段、能力上著力,可謂切中要害。
《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還指出,“到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人均實際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明確了收入分配改革的目標和路徑。
3月7日,財政部發布了今年1-2月財政收支情況。數據顯示,前2月全國財政收入特別是中央財政收入增幅較低,地方財政收入增長,主要由房地產市場成交額增加帶動。值得關注的是,結構性減稅政策正在推進,前2個月個人所得稅1356億元,同比減少54億元。
專家指出,2月的個稅收入狀況反映收入分配改革已經在推進,下一步關鍵是要拿出有力的措施,增加城鄉居民的收入,縮小不同群體的差距,加快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范已經失范的分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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