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北京人民大會堂。
在確認了新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表決了各項議案之后,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后一次例會完美收官。
人民大會堂這座共和國議事殿堂,5年中記錄下一個個激動人心、載入史冊的時刻:
2008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中央預算調整方案,為汶川抗震救災提供資金保障;
2009年6月,為了讓應對經濟危機的9080億元公共投資落到實處,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專題調研組從北京出發,奔赴全國各地;
2010年10月,承載著億萬百姓期盼的社會保險法表決通過;
2011年1月,凝聚著幾代立法者心血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告形成;
2012年3月,“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首次寫入刑事訴訟法總則……
5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始終努力在各項工作中,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貼近民生,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民主法制建設上邁出新步伐,為“中國夢”的實現提供源源不斷的制度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