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城區某路口,行人和非機動車若無其事地闖紅燈。(通訊員 郝靜攝)
北京市東三環雙井橋下的十字路口,交警對兩名闖紅燈的行人進行勸返。(新華社記者 李文攝)
“中國式過馬路”正在遭遇史上最嚴厲的整治行動。
近期,北京、南京、上海、杭州等地集中向“中國式過馬路”宣戰。就在人們為此拍手稱快的同時,專家卻指出,“新藥”能否根治“舊病”仍有待觀察。
“毋庸置疑的是,想鏟除‘中國式過馬路’這樣的‘城市牛皮癬’,僅僅寄希望于一場運動式的治理并不現實。倡導交通文明,培養公眾對法律的尊重和信任,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北京交通大學教授、交通運輸研究所所長張長青表示。
A 怪事——闖紅燈是“正!保燃t燈成“異類”
4月26日下午5時,北京市東城區兩廣路與崇文門外大街交叉路口,正值下班高峰,車輛、行人流量較大。記者看到,無論是行人還是電動自行車,幾乎都對紅色信號燈熟視無睹。在等待紅燈的1分多鐘時間里,只有兩三位行人能“等夠”時間,當有人帶頭闖紅燈時,其他人便會不假思索緊隨其后。
王女士就是較少“等夠”時間中的一位,被從她身邊走過的眾多闖紅燈者視為“異類”!按_實應該用強制性手段治理行人與非機動車闖紅燈,如果大家都‘湊夠一撥人就走,和紅綠燈無關’,路真的沒法走了,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也會越來越多!彼裏o奈地說。
違反道路交通信號已成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公安部統計數字顯示,2012年1月至10月,全國因闖紅燈肇事導致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因違反道路標志標線肇事導致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萬多起,造成2.6萬多人死亡。
連日來,北京、南京、上海、杭州等地集中向“中國式過馬路”宣戰。其中,北京從4月8日起,采取糾正、教育、批評和處罰等措施,整治“中國式過馬路”的行人違法行為與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將主要干道的150處路口列為重點治理路段,行人違反交通信號處以10元罰款,非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處以20元罰款。
事實上,對行人闖紅燈進行處罰早已有法律規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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