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記者 羅 蘭
2013年02月28日08:5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與過去生產建設兵團農場和家庭承包相比,家庭農場吸取了二者的優點。袁鋼明分析說,家庭農場和過去的建設兵團農場不一樣,以家庭為單位,和家庭承包也不一樣,因為它有一種企業化或有獨立核算的現代化經營體制。所以家庭農場結合了我國家庭承包的優越性和現代經營體制的優越性,集合兩種優越性來實現規模經營。
經營好家庭農場,可以使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袁鋼明說,農場把土地集中起來后,一般向有種植經驗的有能力的農戶集中,土地集中規模以后效益就更高,土地規模就更大,使用的人力配置也更加合理有效,所以既能夠使土地實現規模經營,而且勞動力的報酬也能實現增長。
據報道,上海松江幾年前就推出了“家庭農場”,一戶農民兩個勞動力組成的家庭農場,能承包100畝水稻田,一年純收入達5萬元左右。另據報道,江西南昌安義縣種糧大戶凌繼河承包了1.5萬畝稻田,聘請100多個農民幫他管理,每個農民每月能領到2500元工資。據悉,目前農業部確定的33個農村土地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試點地區,已有家庭農場6670多個。
規模經營并非越大越好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指出,適度擴大農業經營規模,可以提高經營效益,但經營規模也并不是越大越好。作為農業的基本經營主體,在一定的投入水平、技術水平、生產條件下,農戶的經營規模會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經營規模超自身經營能力后,資源利用率、土地產出率和經濟效益都可能下降。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表明,全國共有農業生產經營戶1.98億戶,其中純農戶1.67億戶。如果都大規模經營,其余農戶轉到哪兒去?我們一方面主張適度規模經營,一方面扶持以農民為主體的合作經濟組織,通過建設社會化服務體系,解決一家一戶解決不了、解決起來不經濟的問題,而不是換一個經營主體。
業內人士提醒,建設“家庭農場”還要解決好勞動力和土地流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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