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四:企業中長期激勵政策進一步完善
2012年8月5日,證監會公布了《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意味著我國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即將開閘。員工持股計劃指上市公司根據員工意愿,將應付員工工資、獎金等現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資產管理機構管理,通過二級市場購入本公司股票并長期持有,股份權益按約定分配給員工的制度安排。即將推出的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將有助于增加員工財產性收入,進一步完善企業中長期激勵政策。《暫行辦法》征求意見以來,已有一些上市公司為員工持股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事件五:同工同酬難題有望實現突破
2012年1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分組審議了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的核心內容之一是如何切實維護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草案擬通過嚴格限制勞務派遣用工崗位范圍,對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實行行政許可等,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行為,避免用人單位為了降低人工成本,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等方式,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草案通過后,將會給勞務派遣人員帶來福音,有助于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收入水平,調節收入分配關系,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
事件六:鐵路限薪有助于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2012年之初,鐵道部下發了增加企業職工工資的指導意見,其中規定對部門正職以上人員進行薪酬上限限制,副處長稅后收入加上住房公積金以及各類補貼年收入不得超過18萬,處長上述各類年收入不得超過22.5萬。與此同時,對一線普通工人進行加薪,鐵路一線工人月薪上調400元左右。這一措施在社會上引起較好反響,也為國家調控行業工資分配關系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鐵路系統工資分配制度改革,符合當前收入分配改革的趨勢,有利于調動一線人員的生產積極性,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應當說,鐵路系統的限薪措施,對其他行業尤其是大型國有企業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有借鑒意義。
事件七:出租車司機勞動權益保護得到加強
2012年2月27日,交通運輸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召開全國出租車行業創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電視電話會議,要求規范出租汽車企業的勞動關系,合理確定承包費用,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出租車司機每周至少休息一天,逐步推行出租汽車企業員工制經營模式。長期以來,出租車司機超時超勞不超得現象一直為社會所關注,也是和諧勞動關系構建中的一個難點。相信以此次有關部門的推動為契機,出租車行業有望逐步建立起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促使全國200多萬名出租車司機實現有尊嚴地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