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獎金、年終獎,“臨時工”和“正式工”一樣
修正案備受關注,還在于其進一步明確了同工同酬原則。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均明確提出要“同工同酬”。但在實踐中,勞務派遣人員等各種被冠以“臨時工”稱呼的勞動者,很難在報酬及其他勞動權益方面得到同等待遇。此次修正案要求“用工單位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這意味著,即使是被派遣勞動者,其在基本工資、獎金、年終獎等方面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應與用工單位直接招用的勞動者相同。
規范勞務派遣不是要消滅勞務派遣。勞務派遣在滿足用工單位靈活用工需求、減少摩擦性失業等方面,有著積極作用。一些單位在保潔保安等崗位上使用勞務派遣人員、一些單位在某個臨時性或季節性項目上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是客觀而正當的需求。保護勞動者權益,關鍵是確保“同工同酬”。即使勞務派遣人員在某個用工單位中只有一名,或只在某個用工單位服務3個月,今后也應按同樣的分配辦法確定薪酬。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關系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說,今年上半年,人社部部署各地集中開展了規范勞務派遣專項行動。一方面對勞務派遣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以弄清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基本情況、被派遣勞動者人數及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另一方面對勞務派遣和用工行為進行規范指導。特別是對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不符合同工同酬原則的,已督促指導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及時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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