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王岐山今年2月25日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所作的工作報告中表示,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并開展抽查核實工作。
為了落實這一指示精神,廣州市紀委近日決定,2013年將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大監督力度,對領導干部重大事項申報進行比例為15%的抽查核實,虛報、瞞報的將被調崗或免職。
提高對領導干部重大事項申報的抽查核實比例,能否對“裸官”起到震懾作用?反腐斗爭為何盯上“裸官”?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為此走訪了相關部門及權威人士。
轉移不明財產,“裸官”嫌疑較大
廣東、江蘇等省的紀委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將進一步強化對“裸官”監督管理,嚴肅查辦“裸官”背后的腐敗案件。
反腐專家告訴記者,一些“裸官”的共同特點是:非法斂財→家屬移民海外→轉移不明資產→擇機外逃。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數據,2011年檢察系統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31人,同比上升27%,追繳贓款贓物計77.9億元。 “茂名原市委書記羅蔭國案發前,子女就分別加入了澳門籍和澳大利亞籍,并在境外置業。羅蔭國本人持有多個假身份證,用于出入國境。”廣東省紀檢系統一名干部告訴記者,雖然其妻子仍在國內,那只不過是掩人耳目。
近年來,“裸官”外逃、落馬的案例時有發生。如陜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溫州市鹿城區原區委書記楊湘洪、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長周金伙、鐵道部原副總工程師張曙光等。
2010年,四川移動數據部原總經理李向東由成都直飛深圳后失蹤。有關部門認為,李向東很可能是持加拿大“綠卡”通過了一道道檢查,并帶走了巨額資金。2012年遼寧鳳城市委原書記王國強外逃后,被曝也帶走了巨額贓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認為,貪官外逃只是其違法違紀行為的最后一個環節,出逃前往往已是“裸官”。
江蘇省紀委案管室主任王喚春說,跨境轉移資產已經成為反腐斗爭的主戰場,隨著國際經濟往來的增多,一些貪官通過貿易項目轉移資產,更隱蔽更難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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