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非政府組織”即“NGO”,是起源于聯合國的一個專用概念。又被不少國家別稱為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民間組織、民間社團等。它有自己的確切含義和地位,是專指依法建立的、相對獨立于國家政府系統,以社會成員的自愿參與、自我組織、自主管理為基礎,以社會公益活動或者互益活動為主旨的非營利性、非政治性的一類組織。
在相當多的發達和發展中國家,非政府組織已經或者正在成為政府公共事務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伙伴。然而在今天的我國,它卻仍然還是一個比較陌生的形象。日常生活當中,有為數不少的各方面人士,包括一些在各級黨委工作的干部、在各級國家和政府部門工作的管理者,并不太了解NGO是什么。甚至有的人將非政府組織當作“政府之外的所有組織”,當作“無政府組織”、甚至當作“異己組織”和“反政府組織”,這無論對于非政府組織自身發展來說,還是對于我國政治與行政的現代化來說,都是極為不利的。
非政府組織在公共管理體系和政治文明建設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和環節。對于公共管理而言,非政府組織扮演著“三分天下有其一”的角色,它與政府、企業共同構成多元治理結構;對于政治文明建設而言,NGO是公民社會發展的標志性體現形式。因而無論從哪個領域的角度看,非政府組織都是當下我國政治與行政創新與改革中的迫切問題、熱點問題和前沿問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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