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9日10:17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人民出版社 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編者按:2020年8月下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基本問題》一書由人民出版社和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正式出版。該書提綱挈領,以點帶面,深入闡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豐富內涵、核心要義和鮮明特色。人民網理論頻道節選其中篇章連載,以饗讀者。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人民內部各方面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開展廣泛協商,努力形成共識的重要民主形式。“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是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绷暯酵局赋觯骸爸袊鐣髁x協商民主豐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內涵!北仨毤訌娚鐣髁x協商民主制度建設,保證人民廣泛持續深入參與國家和社會各方面事務。
習近平同志指出,“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協商民主構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一道獨特而亮麗的風景,有著深厚的文化、歷史、理論和實踐基礎。協商民主源自中華民族長期形成的天下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異等優秀政治文化。中國傳統文化中蘊涵的協商精神,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寶貴的文化資源。協商民主是新中國成立后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實現的偉大創造。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中國共產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堅持群眾路線,堅持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無論是中國共產黨執政,還是國家機關施政,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人民,都和協商民主須臾不可分割。協商民主深深嵌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深入推進而不斷發展。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具有獨特優勢。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既堅持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又發揮了各方面的積極作用;既堅持了人民主體地位,又貫徹了民主集中制的領導制度和組織原則;既堅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則,又貫徹了團結和諧的要求。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優勢在于,它能夠有效調節國家政治關系。習近平同志全面概括了這一獨特優勢:“可以廣泛達成決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識,有效克服黨派和利益集團為自己的利益相互競爭甚至相互傾軋的弊端;可以廣泛暢通各種利益要求和訴求進入決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為了維護和爭取自己的利益固執己見、排斥異己的弊端;可以廣泛形成發現和改正失誤和錯誤的機制,有效克服決策中情況不明、自以為是的弊端;可以廣泛形成人民群眾參與各層次管理和治理的機制,有效克服人民群眾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治理中無法表達、難以參與的弊端;可以廣泛凝聚全社會推進改革發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項政策和工作共識不高、無以落實的弊端!
完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要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完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體系,就要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習近平同志指出,“要拓寬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人民政協、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各類智庫等的協商渠道,深入開展政治協商、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社會協商、基層協商等多種協商”,就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特別是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進行廣泛協商。在完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體系的具體實踐中,要注意既尊重多數人的意愿,又照顧少數人的合理要求,并把層次的多樣性和規模的適度性結合起來。涉及一個地方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協商就要在這個地方的人民群眾中廣泛進行;涉及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情,協商就要在這部分群眾中開展;涉及基層群眾利益的事情,就要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只有充分發揮各種協商主體的平臺作用,才能更好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保證公民有序參與國家政治生活,有效整合社會力量,協調社會關系,切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完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工作機制,就要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開展多種形式的廣泛協商。由于協商范圍、渠道和形式的不同,協商的內容、重點也有所不同。政黨協商,要加強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就黨和國家重要方針政策、重大問題進行專題協商,完善民主黨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議制度,加強政黨協商保障機制建設,鞏固和發展和諧政黨關系。人大協商,要深入開展立法工作中的協商,發揮好人大代表在協商民主中的作用,鼓勵基層人大在履職過程中依法開展協商,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政府協商,要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探索制定并公布協商事項目錄,增強協商的廣泛性針對性,完善政府協商機制,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政協協商,要明確政協協商的主要內容,完善政協會議及其他協商形式,加強政協協商與黨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銜接,加強人民政協制度建設,不斷提高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人民團體協商,要圍繞做好新形勢下黨的群眾工作開展協商,更好組織和代表所聯系群眾參與公共事務,有效反映群眾意愿和利益訴求,發揮人民團體作為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鶎訁f商,要按照協商于民、協商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層協商民主建設協調聯動機制,更好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傮w上來說,完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機制,需要不斷建立健全多種協商方式,確保人民的民主權利在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管理中切實得以實現。
(注:本文系該書第九章第二節部分內容)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黨史學習教育”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