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最近出臺《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要求從現有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或額度,到商業保險公司為參保者買一份針對大額醫療費用補充報銷的“再保險”。按照意見,大病保險將于今年年底覆蓋到新農合以及城鎮居民醫保的所有參保人群。這對廣大城鄉居民,特別是醫療費用負擔相對較重的群眾來說,無疑是一大福音。
盡管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已經覆蓋了95%以上的人群,但由于報銷比例還不高(加上報銷“封頂線”的設置)、醫療費用相對收入來講增速過快等原因,相當一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醫療費用負擔仍然很沉重,“災難性醫療支出”的現象還時有發生。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如果一個家庭可支配收入的40%花在了醫療上,就被認為是遭受到了由看病引起的財務“災難”。
2012年,三級公立醫院住院病人人均醫藥費達11186.8元。而2014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10488.8元。也就是說,即使60%的費用都可以由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但對于一個中等收入及以下的農村家庭,如果有人在三級醫院住院,就很有可能發生“災難性醫療支出”。顯然,在實現了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全民覆蓋”之后,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補充醫療保險”的制度建設。不斷加強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是解決老百姓“看病貴”“因病致貧”等問題的關鍵措施,也是我國新一輪醫改的主要內容。
“大病保險”的實施,是構筑我國社會保障“安全網”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但并不是這樣就萬事大吉了,特別是針對脆弱人群,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例如,如何讓針對低收入人群的“醫療救助制度”和針對緊急傷病情況的“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更加及時有效地發揮其作用?如何將這兩種制度同現有的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銜接好?更為重要的是,隨著政府和民眾對加強社會保障制度的需求不斷增加,“開源節流”的財務安排必須要跟上。
近年來,人口老齡化加速,病程長且治療成本高的慢性病發病率不斷攀升,人們對安全有效的衛生保健服務需求也在逐步提高。對此,我們一方面要通過支付方式改革等手段“節流”,同時更應想方設法“開源”。比如,依法按個人實際收入而不是按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醫保費,同時嚴密控制“漏繳”現象。再比如,開征醫療保障“專項稅”、可以考慮開設“健康福利彩票”、征收公務艙票價“公益性醫療基金”附加等。“開源”和“節流”兩手都需要兼顧,而且理念和方法都需要創新,才能使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得到可持續的發展。
(作者系北京協和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院長,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