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向社會公布。下一步,行業協會商會的機構、職能、人員管理、資產財務、黨建、外事等事項一律與行政機關分離。改革明確現職黨政領導干部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兼任職務。對于行業協會商會而言,改革必觸其痛點,也將迎來發展的拐點。圍繞相關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員孫鳳儀。
切斷利益鏈條 剝離身份依附
“要徹底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必須從根本上切斷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之間的利益鏈條,剝離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之間的身份依附。”孫鳳儀說,《方案》中的脫鉤任務和措施正是沿著這一主線展開的。
《方案》明確提出,取消行政機關(包括下屬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的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關系,行業協會商會依法直接登記和獨立運行,行政機關依據職能對行業協會商會提供服務并依法監管。依法保障行業協會商會獨立平等法人地位。行業協會商會與事業單位分離。
“這是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脫鉤的基礎和邏輯起點,它從根本上切斷了行業協會商會繼續擔任‘二政府’和‘紅頂中介’的可能。”孫鳳儀指出,這將促使行業協會商會增強自主性、自治性與自律性,將服務重心從政府轉向企業、行業和市場。
此外,在職能分離方面,《方案》明確提出,厘清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職能。“這對于行業協會商會來說,將擁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孫鳳儀說,承接行政機關轉移的制定行業規劃和標準、行業統計、行業監管等全部或部分職能,不僅可以促使行業協會商會推進社會治理創新,促進系統性、綜合性的社會建設,而且可以促使政府轉向“有限”政府,強化其社會服務職能。
擺脫人事紐帶 防止“形離而神不離”
錢與人,是改革的關鍵。
關于資產財務分離。《方案》明確提出,行業協會商會應單獨建賬、獨立核算。自2018年起,取消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在此之前的過渡期內,財政直接撥款額度逐年遞減。各業務主管單位對其主管的行業協會商會財務資產狀況進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記,厘清財產歸屬。
針對行業協會商會辦公用房,《方案》明確提出,限期清理騰退行業協會商會占用的超標行政辦公用房;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部分,2017年年底前清理騰退,原則上應實現辦公場所獨立。“這些規范財產關系的規定觸及到了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基本關系的根基,是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脫鉤的實質內容。獨立的財產關系和辦公場所是行業協會商會自主性、自治性與自律性的基礎和保障。”孫鳳儀說。
切斷人事管理的紐帶是改革的難點和關鍵。《方案》明確規定,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干部,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兼任職務。領導干部退(離)休后三年內不得到行業協會商會兼職。對已在行業協會商會中任職、兼職的公務員,按相關規定進行一次性清理。沒有依法理順用人關系和激勵機制是行業協會商會留不住人才的重要原因。
在孫鳳儀看來,行業協會商會依法規范用人關系切中了行業協會商會脫鉤的要害,也是依法保障行業協會商會獨立平等法人地位的關鍵支撐。
加快配套改革 謀求更大發展空間
如何打破體制機制障礙、穩妥推進改革需要凝聚共識、形成合力。行業協會商會中的事業編制是我國特殊歷史條件的產物和行業協會商會脫鉤的焦點問題,對此,《方案》明確提出,行業協會商會中現有事業編制人員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政策。行業協會商會中未落實到具體人員的事業編制,脫鉤同時進行核銷;落實到具體人員的事業編制,在人員退休或調離后核銷。
《方案》明確,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2015年下半年開始第一批脫鉤試點,2016年總結經驗、擴大試點,2017年在更大范圍試點,通過試點完善相應的體制機制后全面推開。各省(區、市)同步開展本地區行業協會商會脫鉤試點工作。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時間緊、任務重,必須革弊鼎新、攻堅克難。”孫鳳儀說。這需要突破部門和地區利益的藩籬。尤其是在行業協會商會的機構、人員管理、資產財務脫鉤等核心問題上,要有敢于觸及矛盾、用科學方法化解矛盾的責任擔當,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記者 馮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