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0月23日電 (記者趙晶)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公報發布之后,人民網第一時間邀請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教授解讀公報亮點。進入直播頁面
王振民指出,司法改革是這次四中全會的一個重要內容。這次四中全會對于司法體制改革做了新的重要部署,中心就是圍繞著如何讓司法機關能夠獨立的行使職權,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院獨立行使檢察權。圍繞這個中心提出了一系列的舉措,比如說要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干涉具體案件辦理的官員留下一個記錄,而且要進行通報。如果一個領導以前喜歡批條子,那以后壓力就會很大。同時,還要建立對法官、檢察官履行法定職責的職務保障制度。法官、檢察官不敢行使職權,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保障不到位。這個制度建立也是法學界、司法界呼吁很多年的,這次落實了。
王振民談到,《決定》提出建立跨行政區域的司法機構。我們現在司法區域和行政區域是重疊的,比如說北京市法院跟北京市行政管轄區是重疊的,這樣法院在行使職權時就會受制于地方政府。參照很多國家的經驗,要保障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必須跟行政區域分開,所以這次提出最高法院建立巡回法庭,處理那些跨省的案子,跨省的案子放在哪個省都不公正,那最高法院要派送法庭。將來還要建立跨行政區域的法院、檢察院,現在省內,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部它的法院檢察院這個司法改革已經明確了,就是要統一,縣市、地方不再有司法權,這個權力縮歸到省一級,再進一步跨地區設立法院檢察院,F在有一些試點都在進行了,這些都是圍繞著讓司法機關能夠獨立行使職權的一些重要舉措。還有一些,比如說這次還提到檢察院要建立公益訴訟制度。我們看到以前涉及到很多人利益的事情找不到訴訟的主體,比如河流污染的,誰代表老百姓去打官司,老百姓一個人打官司那他涉及到很多人。現在就明確檢察院要代表那些受害者去告那些污染的工廠、企業,這就是說讓司法能夠擺脫其他的約束,真正是行使自己的職權,因為法律制定的時候體現了黨的意志,在執法和司法的時候是越獨立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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