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論
據《人民日報》報道,自今年1月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要求約束“裸官”之后,廣東各地開展了一項旨在摸清全省國家工作人員中“裸官”情況的全面調查。目前,廣東基本完成對“裸官”任職崗位集中調整工作,其中調整市廳級干部9名。此前原廣州市委副書記方旋被勸退,一度引起熱議。
媒體披露的廣東“裸官”治理行動,信息不可謂不豐富。東莞調整127名“裸官”崗位,其中處級干部19人、科級干部及其他國家工作人員108人,市直單位“一把手”5人,鎮黨委書記、鎮長6人。江門128人被調整崗位,其中處級干部13人,科級干部及其他國家工作人員115人。揭陽、茂名各有“裸官”2人,潮州、河源各有“裸官”1人……
這是“裸官”話題自進入公共輿論場以來,公眾第一次從官方渠道獲得“裸官”數據和細節,毫無疑問,這是一個突破。當然,媒體的報道還不全面,接下來,廣東有關方面還應當就“裸官”治理做更詳細的信息披露。包括被查出“裸官”的姓名,子女配偶情況,以及崗位調整后的情況等。這些官員的信息,涉及公權力,本不屬于隱私權保護范疇。
此外,廣東初步曬出了“裸官”治理的成績單,那么其他地方呢?細心的人可以注意到,近段時間以來,幾乎所有關于“裸官”治理的信息,無論是官方主動披露,還是媒體自發報道,都來自于廣東。廣東作為沿海省份,開放前沿,“裸官”問題比較嚴重,這并不令人意外。不過,其他地方難道就不存在“裸官”問題,怎么不見半點披露?
按2010年出臺的《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領導干部應該每年報告配偶、子女在國(境)外從業的情況和職務情況。也就是說,各地應該都掌握“裸官”的大體情況,那么在中央明確要求“裸官”不得列為干部考察對象的情形下,就應有積極的行動。
不見其他地方暴露“裸官”問題,只有兩個可能:一是對于中央治理“裸官”的要求,明里暗里抵制,采取拖延戰術;二是雖然在貫徹中央的精神,一直查“裸官”,但是顧及政府以及官員的面子,采取了內緊外松的辦法,不愿意讓民眾知道內情。
如果是第一種,那就是嚴重的失職,坐視“裸官”占據重要崗位,寬容“帶病提拔”,這屬于縱容與包庇,對此,理當嚴查主事官員的責任。如果是第二種,則顯示出處理“裸官”態度軟弱。公開“裸官”天塌不下來,就像廣東,接連傳出“裸官”被處理的信息,并沒有傷害地方政府形象,相反,得到的更多是肯定和稱贊。
“裸官”治理不僅要推動,更應在公開透明之下進行,這不僅為了保障公眾知情權,同時更是保證“裸官”治理走向深入和保證長效的不二之選。有了強大的公眾監督,一些隱蔽的“裸官”將不得不現身,“裸官”的治理才能避免反復循環的怪圈。
“裸官”治理不僅要推動,更應在公開透明之下進行,這不僅為了保障公眾知情權,同時更是保證“裸官”治理走向深入和保證長效的不二之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