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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出臺首個公務員職業道德準則,明確要求所有公務員恪盡職守、公正廉潔、自重自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要求。今后,該職業道德準則將作為北京市公務員考核獎懲、選拔任用時的重要依據,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要求的人員可取消錄用、任職資格。
【打造廉潔公仆隊伍】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布《關于加強北京市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的意見(試行)》,倡導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職業道德上要做到“四要”,即“要忠于祖國、要服務人民、要恪盡職守、要公正廉潔”,這是北京出臺的首個公務員職業道德準則。
“作為一名基層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我們直接同人民群眾打交道,行使權力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來自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的李振先對本報記者說,“除了遵紀守法、按規章制度辦事,我們還應努力提高職業道德,及時回應人民群眾要求,提供好高效優質便捷的法律服務,讓人民群眾真正看得見、摸得著公平正義。”
《意見》填補了北京市公務員管理工作中關于職業道德建設制度、政策的空白,提出15條職業道德規范和5項落實措施,規范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職業道德,力爭打造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公務員隊伍。
“這一準則的出臺有利于北京市公務員按照中央提出的‘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加強自律,加強日常行為規范約束。”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學部副主任馬慶鈺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準則和目前現有的一系列法律法規相一致,與包括《公務員法》在內的現行法律,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黨內的一些規范性文件相一致,旨在加強公務員隊伍自身建設。”
【成為獎懲重要標準】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職業道德將被納入公務員選拔任用時的考察評價內容,作為考核獎懲、選拔任用的重要標準和依據,對于有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要求的,可依法取消錄用、任職資格。
“職業道德本身沒有法律的強制力,但是,如果將職業道德提升為公務員的考核標準,無疑將大大強化道德約束的效用,對提升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李振先認為。
“其實,在歷來的公務員考核中,‘德’一直被放在首位。”馬慶鈺表示,要讓廣大公務員遵紀守法,真正做到恪盡職守、廉潔自律,必須上升到法律法規和制度層面來約束,并進一步加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用強有力的監督管理手段來規范,通過公開權力運行、加強對權力的制約等方法來加強公務員管理。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強調,針對當前社會影響惡劣、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要制訂專項教育治理方案,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意見》要求,加強社會監督,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健全完善投訴、整改制度,探索建立社會評議機制。通過黨務政務公開、公務員信息公開、任職公示等渠道,充分發揮群眾在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中的監督作用,形成有力的公務員職業道德約束,促進廣大公務員增強道德意識,提升道德自覺,踐行道德規范。
【全部輪訓職業道德】
《意見》還提出,將健全完善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公務員行為規范、依法行政、誠實守信等制度。
今后,公務員職業道德規范將列入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和在職培訓的必修內容。“十二五”期間,將以領導干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為重點,對北京市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輪訓一遍。
按照要求,北京各政府部門還將盡快結合工作性質和特點,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具體職業道德規范標準。
專家表示,健全完善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長效機制,意義重大。加強公務員道德修養,是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增強免疫力的需要。讓公務員時常對著準則“照照鏡子”,給“懶散”公務員敲敲警鐘,有助于提高公務員的整體素質,減少不良行為的發生。(趙鵬飛)